山下双月

梦女文手,慎点,自娱自乐不上升真人,喜欢北极圈,更新贼慢。

【乙女向·1V4】River(清水啦)

又名《前任们的茶话会》,全文2w+,非现实向AU,主双云加少许黑糖。

⚠️预警:女主多情,出场即去世。

从不轻易地将人性与三观捆在一起,只想同你分享一个属于另一个世界的故事。


*...*...*...*...*...*


『一』


苏茉死了。


死于摩尔曼斯克州二月末的一场暴风雪,猝不及防又轰轰烈烈,像极了她的性格。


阿云嘎收到这个消息时正在后台候场,他浑浑噩噩地上台唱完了整首歌,没有忘词也没有走音,他唱的是故乡,心里想着的却是她。有人说,人类情感中的苦涩是相通的,乡愁或是爱情并无丝毫屏障。然而他们之间是爱情吗?他很怀疑。


“她有留下东西,你想看看吗?”这是一条没有备注发送者的短信,信息归属地显示是上海——黄埔与明珠相拥,万千灯火托起的不夜城,一个与北京迥异的城市,摩登时尚、大胆高效。


阿云嘎沉默了,他想到了一个人。就像一枚硬币有两面,截然不同的图纹被背靠背地镌刻在了一处,人与人之间的命运亦复如是,他们在某个时间点产生交集之后,便再难算清楚……谁才是那个多余的。


阿云嘎搭了二月末最后的航班飞往上海。他离开北京的时候天还没亮,下了飞机却已能看到天际隐隐泛起的一束曙光。这并非是他第一次来上海,但那天以后他却往往刻意地回避着这个地方——她在那里,而她的身边站着的却不是他。更直白一些,他与她的交集将永远停留在那年秋季的北京,过去、现在,或是那永远停驻于冰雪之中的未来。


风衣是一早送去酒店熨好的,阿云嘎对着镜子,慢条斯理地修理着下颌冒尖了的胡茬,苏茉曾说这是他一天里最性感的时候。【略】她能一步一步地将你拽进这世间最甜美的梦境,再狠心无情地一脚踢开。


阿云嘎曾经有多么爱她,后来便有多么不敢想起她,而现在,当年少时的一腔热血早已化作漫天烟火散去,仿佛什么也没剩下……水阀里汩汩流淌的冷水冲刷净大脑里混乱的思绪,他最后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披上外套后习惯性地在腕间喷洒上她平日最爱的香,他要去赴的是一场早就该去的约。


沿海季风的个性如同沉醉风月的痴男怨女,来势汹汹又多情善变,清晨的朝曦昙花一现,此时的天阴沉沉的,乌云浓重得仿佛下一秒就要滴出墨汁来。


阿云嘎来到约定的茶室时,表盘上的时针才刚划至数字“9”,他在靠近窗口的位置看到了一个男人,宽肩窄腰长腿,身上套着一件纯白色的运动款卫衣,又更随意地配上了一条黑色摇粒绒裤,此刻他正垂着脑袋,百无聊赖地刷着手机,半长的黑发随意地耷拉在额前,让他的那张脸看上去像极了一颗开了口的栗子。


郑云龙,这个名字阿云嘎自然不陌生,南北双云,在音乐剧演员的圈子里,他们总是会被人有意无意地联系在一起,年纪相仿,实力相当,一南一北,势均力敌。对手还是朋友?重要,又没那么重要。


阿云嘎始终认为他们应该是彼此欣赏的,却也仅此而已——无论台上的风格,还是台下的个性,地域、出身、兴趣……除了职业,他们身上没有任何共性,便也意味着他们的这一生都几乎不可能产生任何过深的交集,“几乎”,终究是一个离“完全”差了丝毫的形容词,近似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概率,而剩下百分之一的偏差,是苏茉。


他不能自抑地想起了她。她活在他的记忆里,就像是初夏时的一朵蒲公英,柔软的绒絮飞扬,在风雨中撞上了他满身的刺,令他这辈子也无法摆脱开去。


那是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段时光,温柔又安宁,岁月沉静得仿佛耳边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时钟的倒计时。


她想走,他留不住,便只能破罐破摔般地做着最后的挣扎。


【略】


……


冷风撩动着茶室门前风铃,长短不一小金属管撞在一处发出清脆的响声,倏然打破了这满室静谧。


郑云龙抬眼,望见不远处向自己缓步走来的男人,脸上浮现出一抹转瞬即逝的诧异,而眉宇间的怔忪却又在下一秒风平波息。


“来了。”他没有起身,只是冲阿云嘎轻轻点了下头,就像老友重逢一般从容淡定——他们该是有默契的。




『二』


郑云龙知道阿云嘎并非因为某个特定的谁,即便这些年他南迁来沪,痴迷舞台到近乎“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地步,对于这位远在北方的同行,他依旧印象颇深——明明能够惊才绝艳地立于舞台之上,对方仍投身于种种“不入流”的选秀、影视剧。就像是……一尊身披袈衣的佛,踏着泥泞步入尘世,也不知他渡的是自己还是旁人,又或者他本身便从未有过道济天下的打算,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使那该活着的活着,剧场、舞台、观众、他自己……至少活得久一些。


郑云龙承认对方在荧屏前那句万古不变的“我是音乐剧演员”的开场白的确对他产生了些许触动——他的愿望更简单,观众多一些,演员便能过得更好一些,剧院更大一点儿,他便能留在他心爱的舞台上更久一些。然而,所谓触动也只心尽于此,他们或许是同类人,却必定异轨殊途,所做的事、所走的路也无论对错——人所热爱的,始终与他人无关。


“「凡心所向,素履以往」①”。这句话是我养父告诉我的,现在送给你了。”彼时苏茉静静地靠在他的胸前,就像一支艳丽夺目的玫瑰,眼角的露水泫然欲泣。然而那时的郑云龙不知道,这句话并不完整,它的后边还跟着另外半句——“「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而这半句,她早已送给了另一个他。


“今天的战袍很好看,但我还是更喜欢上次那套紫色的。”上一秒还在与他抵死缠绵的女人,此刻虽依旧躺在他的怀里,手上却回着另一个男人的微信。


苏茉不会哄你,更不会骗你,她会清楚明白地对你说,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甚至直截了当地告诉你——我爱你,却不只爱你一个。这看似冷酷无情,但作为情人,她却令男人再省心不过。


郑云龙知道此刻正与苏茉聊得火热的男人是谁,却依旧忍不住歪头瞥了一眼,啧,情侣头像。而她脸上洋溢着的甜蜜,是他从未见过的。


【略】


郑云龙的手掌宽大、指骨修长,时常被苏茉调侃着像一片根脉分明的辽阔大陆。他也曾经半开玩笑地问她:“如果我是陆地,那你是什么呢?”


苏茉认真地回答道:“有的人,一生就像一条河,无休无止地奔波着,不问来路,不寻归处。”


河流只喜欢冲破堤岸,却从不愿被陆地束缚。


……


室外的天空愈发暗了,坐席间悬挂着的和灯却散布着温雅的暖意。茶室里的人不多,偶有几声古琴声从藏在不远处绿芦水塘中的音响里传来,空气里弥散着一股淡淡的茶香。茶壶里的茶叶也不多,浅棕色的茶水澄澈透明,水面上漂浮着几朵栀白色的茉莉花。


苏茉爱茶,尤其是各种各样的花茶,按她的话——“这是一种闻得到的色彩,看得见的快乐”。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稳当地把持着玻璃茶壶的壶柄,缓缓地将茶水斟入另一只空荡荡的陶瓷茶杯里。


“谢谢。”阿云嘎接过茶杯,目光却若有所思地落到了茶室的另一头,那里是一小片青绿的水竹,别别扭扭地立在靠墙处,而在竹林尽头竟藏着一排油画。


“不是我点的。”郑云龙说。


阿云嘎执着瓷杯的手微微一顿:“所以,还有别人?”


“我不知道。”郑云龙抬眼看他,直视的目光并不锐利,却固执又坦荡。比起海洋的深邃,他的眼睛更像是一汪沉静的湖,干净得没有丝毫杂质——这是苏茉会喜欢的类型,阿云嘎想,她可一直是一个喜欢往湖水里丢石子的女孩子。


“昨天到的?”郑云龙问。


“今天早上。”阿云嘎说得很轻,仿佛这两个时间于他而言并未有任何区别,而从北京到上海的距离也仅仅是一个餐桌的长度。


郑云龙没有说话,视线飘向透光的一侧,一阵耀眼的白光划破了窗外的寂静,又听“轰隆”一声雷响,仿佛已有大雨将至的预兆了。


郑云龙带了一把黑伞,可阿云嘎没有——雨停之前,他回不去了。


这间茶室隐匿于林立高楼间的一处僻静地,一半朝着街区,一半藏在地底。餐桌旁是一扇半开着的中悬窗,零星的雨点打在纤尘不染的玻璃上,又沿着窗掀起的弧度毫无规则地向下滑去,蜿蜒斑驳恍如姑娘脸上的泪痕。


阿云嘎起身,手指勾上窗栓利索地一拉,终是将室内室外的空气给完全隔离开了。


郑云龙的目光落在了对方扣窗的手上——他的左手中指套着一枚银戒,缠绕着的纹路宛若两只交颈的天鹅。


这个款式他见过——苏茉也有一模一样的一枚,一直戴着,即使是,与他【略】的时候。




『三』


郑云龙第一次见到苏茉是在四年前。


那一年他刚来上海,为了一个舞台角色孤注一掷,像极了一个赌徒。所幸,这一局他赌赢了,不仅因此顺利地在上海站住脚跟,更遇到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在那段肆意洒脱的日子里,有一位刘姓前辈向他宣布了一个很大胆的决定——他打算重筑洛杉矶日落大道的盛景。


“所以呢?”彼时T恤、短裤、人字拖的郑云龙,左手啤酒右手串,完完全全地不修边幅。


“我想邀请你入伙,诶诶,你先别急着拒绝,我知道这个角色本身与你相差甚远,但你为什么不去体验一下大上海的夜生活再做决定呢?”对方捋了一把那头蓬乱的、颇具艺术家气息的头发,不由微微叹了口气,“毕竟,你才这个年纪呀。”


他这人挺扯的,郑云龙想,但他心动了,毕竟,他才这个年纪。


这注定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夜晚,自小在海边长大的青岛初丁一个猛子扎入了衡山路的酒吧一条街。


嘈杂的音乐、炫目的灯光、浑浊的空气,以及踩着鼓点肆意发泄的男女,郑云龙从未发觉自己竟会对舞池里的肢体接触而产生生理厌恶,硬是凭着卓越的身高优势从人群里杀出一条血路来。


就不该听刘令飞的!险些丧失嗅觉的郑云龙扯开了衬衫领子上的扣子后慢慢吐出一口浊气。这趟毫无准备的酒吧体验纯属心血来潮,刚下台走出剧院的他甚至没有换下表演时的那套衬衫,没有西装马甲,他身上只套着一件长款夹克,鼻梁上依旧夹着那副黑框眼镜,看上去挺斯文败类。


吧台的灯光很暗,柜面泛着冷冷的金属色,一排排酒瓶映着对面舞池里闪动着的光影,郑云龙坐在高脚凳上无聊地翻动着酒单,便就在他神游天外之际,耳边突然传来了一记轻笑。


他回头,看到了一个姑娘。


郑云龙一直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苏茉,从见到她第一眼起,他便觉得这是一个年龄很模糊的姑娘。她的身材纤瘦,蓬松的短发俏皮地勾在低领毛衣肩膀处的珍珠扣上,她长着一双小猫一般灵动的眼睛,展颜微微一笑,仿佛酒窝里也斟满了蜜——她总能将那沉积于骨子里的少女感信手拈来,而这却是真正的少女做不到的。


“Negroni,我觉得你会喜欢。”她朝着他眨了眨眼,“我一直很好奇它是什么味道的,你帮我试试?”


她说话的时候明明没有带上过多的感情,但她的口音却也像小猫一样软软的,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调一情——没有男人会拒绝这样的女孩子的。


“不烈,有点苦,嗯,有点儿……橙子味。”郑云龙回味着喉间残存的酒味,转眼看到身旁的女孩正撑起手臂很认真地注视着他,他微微笑道,“你这是什么眼神?”


“在确定你的教学水准。”她歪着脑袋想了想,“你的打扮很像大学教授,就是……教历史、文学的那种。”


那是Michael,纽约大学诗歌专业教授,这是他,又不是他。


“你看人挺准。”郑云龙不由失笑。


“我不信,除非……你教我。”她漆黑的眸子在眼眶里乌溜溜地打着转儿,也不知在打什么坏主意。


“教你什么?”他静静地打量着她,薄唇浅浅地勾起。


苏茉的视线瞟向对面热闹的舞池:“嗯……你教我跳舞好不好?”


大学教授会不会教跳舞暂且不论,郑云龙本人是正儿八经的舞蹈学院出身,却实则没几次蹦迪的经历。舞池里的鼓点声隆隆作响,DJ操控着的毫无章法的旋律,透过人浅薄的耳膜传入大脑,娇小的女孩在身前摇摆,她的双眼微微闭着,颤动的眼睫仿佛欲飞的蝶翼,郑云龙长臂一伸便将她圈了起来。


“你干什么?”她的身体颤了颤,如同一只受惊的小兽。


“教你跳舞。”他说得一本正经,却将她的后背与四周的人潮完完全全地隔离开去。


“哦,大教授,我忘了。”她十分无辜地看着他,手指却慢慢地搭上了他的手心,圆润的指甲浅浅地划过,似是要在他的掌心里跳舞,她的中指上套着一枚别致的银戒指,那是一对交颈的天鹅,就像他们现在一样。他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稳稳地托住她,护着她慢慢地滑入舞池里人更少的角落。


“你是第一次来。”她像是识破了什么惊天秘密一般笑弯了眼,便更大胆地踮起脚尖圈住了他的脖颈,“那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是第一次。”


她的身上飘着一股淡淡的柑橘香,他分辨不出那是什么香水,总之比方才那杯Negroni的滋味要甜上百倍,却要很专心才能闻到。


郑云龙一直是一个很专注的人,而此刻在他眼里便也只有她了。


……


“是柑橘味的。”阿云嘎佯咳了一声,“那是身体乳,她不用香水的。”


郑云龙抬眼:“但真的很好闻。”


阿云嘎没有接话,只是慢悠悠地靠上椅背:“我看过你跳舞,真的……挺一般。”


“但她喜欢啊。”郑云龙回答地不假思索,看到对方无言以对的模样,他心里头松快极了。


……


“你也是唱音乐剧的?”苏茉有些诧异地看向郑云龙。


郑云龙点头,目光落在吧台对面酒保手中的冰块上——他们换了一家酒吧,这里没有舞池,也没有DJ,正在凿冰的酒保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日本人,他的个子不高,皮肤苍白,三七分的黑发一丝不苟,他在上海生活了有十几年,流畅的中文里依旧带着浓浓的海盐味儿。


“您知道,冰块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吗?”他一边用三头锥快速的铲去冰块的棱角,一边企图与放空思绪的郑云龙搭上话。


“是什么呀?”苏茉显然更好奇些,撑着脑袋打量着他手上的冰。


“我在问这位先生。”酒保说,视线落到了小姑娘面前的半盘鸡心上,便小声地嘟囔了一句,“您又不喝酒。”


“是什么?游泳、泡澡?”郑云龙很迷惑却又懒得想。


酒吧是苏茉找的,日本人开的酒吧静穆又含蓄,狭长的吧台是传统的砖木质地,灯光是暖黄色的,缓慢又长久地延伸开去,静静地落在吧台上那一个个排列整齐的玻璃杯上,不加任何修饰的玻璃杯是最完美的六棱柱,线条笔直、杯身细薄,仿佛在这里喝酒也需要认认真真地品。


酒吧最出名的酒是一杯名叫“Bamboo”的雪莉酒,以及一盘蘸着顶级蛋黄酱的烤鸡心,鸡心不单卖,但只要点一杯酒就会送一小盘。烤至金黄的鸡心汁水丰盈,串在竹签上香味四溢,苏茉不喝酒,想来对着酒保没少软磨硬泡,却被极有原则的日本小哥反复拒绝,直到她“捡”到郑云龙。


“退伍,因为他当兵太久了。”堪为几何届典范的冰球从酒保手心里滚落到玻璃杯中,混着汤力水的金酒缓缓地流入杯底。


“……”苏茉与郑云龙面面相觑。


“您的金汤力。”他将酒杯轻轻移到了郑云龙的眼前,而后退了一步继续做起自己的事情来,仿佛一切的搭话都是为了拖延制冰时间。


“好冷的笑话。”苏茉撩动着额前的碎发,衣领松松垮垮地立着,脖颈处的肌肤细腻如脂。


“这是男人之间的笑话。”酒保小哥道,抬头看了一眼郑云龙。


“嗯,挺好笑的。”郑云龙说,他没笑,唇角处微微勾起一个上扬的弧度,又在下一秒融在了那醇厚的杜松子味里。


“等等,郑云龙。”苏茉瞧着他的侧脸,像是发现新大陆一般笑出了声,“我发现了,你的眼镜是假的。”


她突然从高脚凳上蹦了下来,慢悠悠地凑到男人身边,指尖缓缓触及他的鬓角,而后飞快地夺去了他鼻梁上的那副镜架。她的一整套动作不慌不忙,却令郑云龙着实有些出神,又见她用舌尖轻轻地舔舐着唇角残留的蛋黄酱,这让她看起来像一只偷腥的小狐狸。


郑云龙眼色一暗,起身拽起她的胳膊,大步流星地将人向酒吧出口拖去,丝毫没有理会身后酒保无比淡定的那句——“祝您今夜愉快”。


星光在湿润的空气里酝酿,四周飘散着淡淡的果香,他对着她【略】……一切仿佛水到渠成,而水从哪里来?像冰雪似的慢慢消融,亦或是,像雨点一般悄然降落——他来不及思考,她便已经到了。


然而此刻的郑云龙不知道,这世上大多数别出心裁的“恰到好处”,只因这番爱慕本身被蒙着一层雾,而不看破也不说破,或许才是最好的。


今夜雾气很重,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苏茉走在前面托着手机聊天,她的声音温柔又平静:“玩两天就回来了,放心吧,有朋友在啊,让他听?”


她回头轻轻地看了一眼身后跟着的,自她接电话起便一言不发的郑云龙,然后将手机递给了他。


“喂,你好。”郑云龙接过电话。


对面愣了两三秒,继而传来了一声叹息般的轻笑:“劳烦早点送她回去吧。”


宛转的男声恰似一阵清风吹来,把雾吹散了。


“男朋友?”他问,却没有看她。


“如果我说,是。”她幽幽的嗓音渺茫地从他身边传来,那一刻她仿佛离他很远,却又在下一秒,一个利落的转身重新回到了他的视线内,“你怕吗?”


郑云龙静静地看着苏茉,在他那不短不长的,恰好二十六年的人生里,他从未遇见过这样的姑娘,她的眼眸比夜色更黑,又比星光更亮。那一刻,他几乎打算遵从自己的内心。


然而,那早该落下的雨点,终在此刻划破了最后一层稠雾,“哗啦啦”地流淌在这凝滞的空气里,一股透心的凉,激得他一阵清醒。他下意识地上前举起手,用手掌去遮住姑娘头上那一方溻湿的天,雨滴溅在他手背上,又顺着指缝继续打在她脸上,这个模样看起来实在是有点儿蠢。


可是她笑了,笑靥中恍若盛着两瓣月牙,她漂亮得不像话,而后手臂轻轻一扬,自手中开出了一朵纯黑色的“花”。


“我带了伞。”她说,伞柄在细若无骨的素手里断断续续地旋转着,不由令人看花了眼。


“我住的地方离这里不远。”她又加了一句。


……


窗外又是一道闪电,焰火一般点散了密布的阴霾,雷声像一锅刚煮沸的水,嘈杂又沉闷,透过密闭的玻璃窗后却是削弱了几分。


“那天电话里的人是你。”郑云龙一字一顿地笃定道。


阿云嘎却像是神游方归般地抬了抬眼:“那晚,你真送她回家了?”


郑云龙一愣,唇边慢慢浮起一抹极淡的笑,他说:“你心可真大。”


阿云嘎的视线再次瞟向了茶室对面的墙壁,而后缓缓开口:“心大,活得长。”


只是他们之中,谁的心都没有苏茉大,可苏茉却死了。


郑云龙微微叹了口气:“什么也没有发生。”


至少那一夜,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豆大的水珠砸在玻璃窗上,“噼里啪啦”的,仿佛串了电的舞台音响。而雨声,仿佛是一种能引导人无限遐想的触发器。


“她喜欢雨天。”郑云龙突然开口。


她总是撑着同一把笨拙的黑伞,一个人静静地伫立在细雨里,任凭水珠顺着伞檐滴落到那随风飘逸的素色裙摆,她的嘴里总是轻轻哼着一首发音古怪的小调。她在唱什么?彼时没人能给他答案。


“她不喜欢。”阿云嘎说,“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她不喜欢。”


他说这话的时候,眸中垂着的那片深邃的星海也跟着温柔了下来。




『四』


“那幅画是《牧云》。”阿云嘎说,“我们认识快十二年了。”


郑云龙顺着对方的视线望去,在他身后的不远处是一片砖灰色的墙壁,墙壁上错落有致地挂着五幅油画,最中央的那一幅画上描绘了苍茫的草原风光——远山孤烟,夕阳西下,一条金色的河流贯穿了整个画面,岸边是雪团似的羊群,羊群间是一个少女的背影,她穿着六七十年代军装静静伫立,微风牵起她的长辫,将她的整个身体都拽入落日余晖之下。


大名鼎鼎的《牧云》,作者是苏牧,国内举足轻重的写实主义画家,也是苏茉的养父。苏先生少年离家,七十年代末去的草原,作为内蒙青年运动最后一批“蒙知青”插队到了满都宝力格牧场,他在那里度过了两年难忘的知青时光。苏牧的油画充斥着末代浪漫主义风格,他爱极了大漠草原与边境风光,在他一系列的作品中,这一幅《牧云》最广为人知。


郑云龙问:“那幅是真的?”


阿云嘎摇头:“我不知道。”


苏牧的油画比他本人知名度高太多,自然坊间流传的仿作也多。


“但我见过真迹。”阿云嘎说,“十年前,我们就住一起。”


这显然是一句很有歧义的话,说得令人遐想联翩。


“邻居?”郑云龙瞟了他一眼。


阿云嘎点头:“更准确地说,她住楼上,我住地下室。”


那本是一段独属于他自己的往事,如今回忆起来倒更适合用第三人称去替代。


初夏六月,北方步入雨季,四九城的雨如同老北京人的性格般不急不躁,缺少了些许轰轰烈烈的“事业心”——没有闪电飞光,也没有雷声轰鸣,就像是一个十分善于隐忍的普通人,内心偶尔崩塌,却又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人格的二次建立。


阿云嘎一直认为自己就是这样的普通人,承受着命运与他开得种种或大或小的玩笑——没有一个人从出生起就能一直站着走,而所谓战士,也只是身经百战之后才百毒不侵的。于是,便在那间八步半就能走完的地下室里,他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自我建立”。


那又是一场连绵不断的雨,老式小区的水管渗漏严重,湿气腐蚀了整个地下室。阿云嘎白天出门时于墙角处摆了两个脸盆,傍晚回来后便已接了一盆半的水。地下室不大,家具简陋,唯一的光源便只有贴近天花板处的一道狭长的窗——他的蜗居藏在他人的脚底下,逼仄、破落,却是他在北京唯一的落脚之处。


刚拖干的地板尚未干透,阿云嘎打开门便看到了苏茉,彼时她就站在昏暗的楼道里,一手撑着一把黑伞,一手拎着一袋蔬果,在布制的购物袋里,一只只生长饱满的橙子若隐若现。或许是阿云嘎的出现太过猝不及防,苏茉收伞的手兀然一颤,伞骨撇向袋口划开了一道长长的缝,一只圆滚滚的橙子便从购物袋里滚了出来,顺着地面的弧度,一直滚到了阿云嘎的脚边。


“抱歉,我……抱不动。”她不知所措地立在原地,纤细的胳膊费力地将袋子一托,那黄澄澄的橙子却又顺势滚出了几个。那一刻,她的表情无助又无辜,就像是一只误入深林的小鹿。


“没关系。”他的语气较平日软下了不止三分,“我帮你拎上去吧。”


阿云嘎认得苏茉,她与她的父亲就住在楼上。苏父是一位病弱的先生,大约四十出头的年纪,身形瘦高,脸色苍白,平时架着一副细框眼镜。他的身体很差,平时不常出门,偶尔去医院复检也要把自己收拾地很干净,衬衣、马甲、皮鞋,一丝不苟,他身上一切的装饰都如同他的性格一般严肃。阿云嘎一直记得那个夜晚,救护车忽高忽低的警笛声徘徊在空旷的街道里,而那一夜,苏先生被送往医院后便再也没有回来。


所谓世事无常,猝不及防,在那之前阿云嘎与苏茉并没有任何交集,只是他却从不缺共情的能力,然而这世上有太多的事无需“感同身受”,当他看着她时,心中所想尽是一念,名为“同病相怜”。


阿云嘎从出租屋里翻出了一个更大的塑料袋,将苏茉手上的购物袋给套了起来,继而顺手接过了重物。


“走吧。”他说。


苏茉没有拒绝,她拎着黑伞走在了他的前面,浅紫色的碎花裙在她膝弯间微微绽开,像极了草原上盛开的格桑花。


楼道里的电梯经久失修,上楼便只能走安全通道,苏家住在五层,楼层不算高,却也不低。阿云嘎总算明白了苏先生在世时很少下楼的原因,也终于弄清了苏家立户的营生——苏茉家的客厅很大,房间却没有过多的装饰,甚至连家具都很少,开阔的空间里被一幅幅大大小小的油画摆得满满的,这些油画一半被绒布遮着,一半又曝露在阳光下,浓墨重彩的山水、细致勾勒的花鸟、动静皆宜的人物……在阿云嘎能看到的画里,就包括了那副《牧云》。


那遥远又熟悉的草原风光,不由勾起了内蒙少年心中的种种记忆,而这明灭的光影,起伏的线条,即便是如阿云嘎这般的外行,也能从画者的笔触间感受到对方深厚的功力与磅礴的情感。而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苏牧的气质更像是一位学者,接近于大学教授,教历史或者文学的那种。


“柠檬水可以吗?”苏茉的声音从厨房传来。


“不……”用麻烦,他本想说这句话,但视线之中乍然出现的某样东西却令他心生恍惚,大脑中那一切凌乱的思绪都在这瞬间戛然而止。


那是他——十八岁的阿云嘎尚未褪去满身的棱角,眉眼间却已锋芒初露,瘦削的脸颊、深刻的五官,本该是稚气未脱的少年,冷漠之中依旧透着桀骜。画板上的油墨尚未干透,搁置在一旁的画刀沾满了斑驳的墨迹,作画的人显然并未离开多久,而苏茉正悠悠地从厨房里探出脑袋。


“啊!”她惊呼道,又急忙捂住了嘴,小心翼翼地看向阿云嘎,“你看到啦?”


“嗯。”他应了一声,多少有些感受到她的尴尬。


“我……不是故意的。”她支支吾吾地走到他跟前低下了头,就像是做错了事的小孩一般不敢看他。


“没关系,很好看。”可哪有自己夸自己好看的,于是他的耳根也跟着热了。


窗外的雨依旧“滴滴答答”地下个没完,可那年的盛夏仿佛已经提前到了。


……


“那幅画。”郑云龙顿了顿,“我是说你的画像。”


“在我那里。”阿云嘎勾唇,“她就没给你画过。”


这话听起来多少有些不友好,甚至带着些许挑衅,可是有的人恰巧不会在意,而另一位也知道他不会在意。


“其实有。”郑云龙说,“但不是油画。”


那是一幅挺简单写意的水彩,画的是舞台上的Michael,衣冠楚楚的他立在蓝紫色的灯光下,似要“把一切撕碎”。彼时苏茉把画送给郑云龙当微博头像,“你现在用的照片过于惊悚”——这是她的原话。


“结果你没用。”阿云嘎想起对方的微博,不由笑出了声。


“那不是我。”郑云龙说,至少画面上的人,完完全全地不是他。


阿云嘎没有接话,只是对着对方递过来的手机看了许久,终是缓缓开口:“我大概知道她画的是谁了。”


……


或许,彼时盛夏的蕴意只是阿云嘎的错觉,夜晚的雨来势汹汹,老楼渗漏的积水终是泡烂了线路的绝缘体,一整幢楼在刹那间陷入了一片黑暗。


阿云嘎躺在铁丝床上久久不能安眠,头顶上的那顶白炽灯是新换的,一阵阵“呲溜呲溜”的电流声终是在他耳边偃旗息鼓。他一动不动地盯着漆黑一片的天花板看了许久,视线慢慢地适应了这片黑暗。


很多人说,他是一个适应能力极其强悍的人,便如同大漠戈壁上的最坚韧的杂草,立在一抔散土间扎地生根。然而苏茉不是,从皮囊到骨相,她仿佛是生长在温室里的一朵娇弱的花,需要人时时刻刻地捧在手心上。


阿云嘎借着月色上了楼,苏家的房门没关,门里漆黑一片。他的心头一紧,不轻不重地敲了敲门框,屋内却久久没人答应。


“苏茉。”他尝试着喊她的名字,而后慢慢推开了门,客厅里那一幅幅被遮住的画于黑暗中尤为阴森恐怖。厨房里传来了一阵嘈杂声,像是玻璃器皿落下碎了一地,令他又是一阵心慌。


“阿云嘎?”苏茉略微颤抖的声音也从暗处传来,“我在。”


“站着别动。”阿云嘎松了口气,可语气听上去依旧有点儿凶。他将虚掩着的房门彻底关上,而后摸着黑向着厨房那头走去。


“我没有火。”苏茉蹲在碎玻璃围成的圈里不知所措,伸手正欲去捡地上的碎玻璃。


“别碰!”他冲她吼道,又在睹见女孩瑟瑟无助的眼神后放柔了语气,“我来,你先过来。”


说完,他向她伸出了手。他的手型不似同龄少年人般的瘦窄,手腕和手指都很纤细,手掌却很厚。这样的手打人会很痛,苏茉的眉头微微一蹙。那一刻,她的大脑里快速地闪过很多片段,漆黑的巷道、野狗的驱逐以及孩子的哭声……种种她欲刻意去遗忘的记忆,终是于心底再次被翻了出来。


“别怕,把手给我。”阿云嘎俯下身,他的声音缓慢又清晰,动作笨拙又温柔。


苏茉定定地看着他,清明澄澈的眼眸里终是泛起了些许波澜。她冲他露出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微笑,在密不透光的厨房里,这抹笑容就像一剪萤火略过,转瞬即逝,可他还是看到了,终是将对面的女孩接入怀中。


“别走,我害怕。”她说,微垂着头不敢看他。


然而彼时的阿云嘎却比她更加手足无措,他从未如此近距离地触碰过一个女孩,她的身躯比棉絮更软,比火炉更暖,她生生地在他那颗自认为牢不可破的心头播下了一颗种子——它将在这个夏季抽芽开花。


……


“后来呢?”郑云龙端起花茶,渐凉的茶水略微有些涩。


“后来电来了。”阿云嘎顿了顿,“不过,我没走。”


郑云龙抬头对上了内蒙人的眼,又不得不承认在完全放下戒备后,对方眼尾间漾起的道道涟漪……确实挺耐看的。


“她让我教她唱歌。”阿云嘎弯唇。


“只有唱歌?”郑云龙收回了目光。


阿云嘎点了点头:“一样,什么也没发生。”


“你唱。”郑云龙突然开口。


“嗯?”阿云嘎不明所以。


“你教她的,能唱?”郑云龙说,他的眼神执着又清醒,就像迷途的旅者迫切地在寻找着某个真相。


阿云嘎有些无奈,却依旧满足了对方的好奇心。这是一首诞生于草原的蒙语短调,旋律宛若苍茫大漠一般开阔悠远,那独属于游牧民族的性格与气韵,贯穿在整首歌曲里。阿云嘎是一个很会唱的人,而这曲短调又恰恰是最适合他唱的——那里有他的家,有他的根。一首歌,一个故事,自他口中娓娓道来。此时此刻,他似乎比苏牧更适合作草原的画,不费纸笔便将那长河落日、大漠孤烟给描绘地淋漓尽致。


“就是这首歌。”郑云龙深吸了一口气,这便是苏曼一直喜欢哼唱的那首小调,或许是女孩本身并没有内蒙人对草原的情怀,这些古老的音符自她嘴里吐出倒显得有些古怪。


“它叫什么名字?”他又问。


“没有名字。”阿云嘎说,又补充了一句,“也不算是我教她的,当时是她哼给我听,而我恰好知道。”


这首歌或许曾经确拥有过姓名,但于漫长时光的洗礼下,它的名字似乎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而于歌曲而言,它承载着的分量往往比它本身还要重,歌词、旋律,口口相传,代代改变……至于它最初的模样,连阿云嘎也不知道。他只知道,按照现在的歌词,歌曲描写的应该是一条河——在蒙古,河水于牧民而言很重要。河水像茫茫绿野中的一根根蓬勃的血管,交织在整片内蒙大路上,它们是生命的源头,它们造就了牧场,牧民的迁徙顺着河道而走,万物的归徙也沿着河水流淌而去,慢慢的,生灵布满了整个草原。


“听着,我真的不敢相信,我总觉得她只是在和我们开玩笑。”阿云嘎扶着发胀的额头,视线环视着茶室四周,“这壶花茶、那边的画、门前的香氛,所有的……都是她喜欢的。”


他甚至可以想象,苏茉或许就藏在茶室的某个角落,默不作声地看着他们,又或许她会在下个瞬间直接从某片阴影里转出来,“慢条斯理”地吓他们一跳,她喜欢给人惊喜的感觉,即便这些惊喜有时候更近似于一种惊吓。


“巧了,我也不信。”郑云龙说。




『五』


天边,又一记雷响,较之前的更为劲悍,震得满室的灯光都跟着晃动了起来。窗外,一场大雨铺天盖地,一层薄薄的水汽附在玻璃窗上,外边的街道愈发朦胧得看不真切了。


“你们倒真沉得住气。”一个显然不属于他们之间任何一人的声音自不远处的木方隔断边传来。


那是一个他们都不认识的年轻人,他显然刚进茶室不久,浑身充斥着一股“骤雨初歇”的气息,他将身上的那件沾满了水珠的黑色短款夹克脱下,熟稔地抛给了候在一旁的侍者,然后慢慢地褪下了罩在他头上的卫衣的肥大帽子——一张意气风发的脸,桃花带醉下三白,微垂的眼角,上扬的眉,三分桀骜,七分贵气,这是一副颇具侵略性的长相,然而现在的他到底还是太年轻,甚至较面前的双云而言,他的年龄还只能算是个男孩。


可惜了。对面的另外两个男人的视线颇有默契地撞在了一处。


“龚子棋。”他大大方方地自报家门,拖着桌边第三把椅子向后一拉,毫无顾忌地坐了下来。他伸手转过了桌上那柄茶水早已凉透了的茶壶,掀起盖子,置于鼻前探了探,继而微微皱起了眉。


“换一壶?”阿云嘎饶有深意地望着他。


他摇头,然后慢慢举了下手。这仿佛是一个明确的口信,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从后厨传来,又是刚才的那位侍者,这一回,他端着餐盘。


姜撞奶,热气腾腾的。琼脂状的鲜奶浓稠又滑腻,一勺舀下去,香味四溢——这是女孩子最喜欢的甜品,奶与人一般的“吹弹可破”,将这份甘醇一小勺一小勺地置于舌尖,流淌进心口的却是满满的少女心事。


可龚子棋却没那么文雅秀气,他把勺子往瓷碗中心一转,便将整份甜品挖了个穿,这般阵势令人不免想起“石光荣吃豆腐”的经典场面。然而当他将满满一大勺姜奶送入口中,那久违的温热滚入喉头却是再也咽不下去了。此刻,他面对的是两道明晃晃的视线。


阿云嘎:“茶室是你的。”


郑云龙:“是你叫我们来的。”


龚子棋:“她真死了。”


苏茉,真死了——她再也不能够给任何一个他,带去惊喜或者惊吓了。


太甜了,龚子棋想。可是,他放不下。


那时正值盛夏的傍晚,贯穿了一整个白天的热意终是随着夕阳慢慢散去,微风穿过树杈送来些许清凉,门口的风铃“叮叮当当”地作响。


“还有……喝的吗?”这是他们之间的第一句对话。


眼前的女孩身材娇小,身上套着一件糖果色的条纹衬衫裙,那头凌乱又蓬松的短发令她看上去就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睡不醒女孩”。


龚子棋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这家店的门面是他与发小不久前才盘下来的,这里原本是一家小有名气的酒吧,店长因家事回国才急于将店出手。对于一家酒吧而言,它的灵魂是酒,唤醒灵魂的却是调酒师,而这里,店长与调酒师恰好是同一个人。失去了灵魂的酒吧,即使改头换面,也很难让常客将昨夜断片的记忆继续串联起来,这里将来会是什么,就连他们也没有决定好。


“什么都有,只是没有赠品了。”彼时老店长还没离开,他依旧穿着那套一成不变的工作服,目光自然而然地女孩背后望去,似是习惯性地欲去寻找另一位真正的客人,只是那里空无一人——她是一个人来的,他那掩藏眼底的诧异一闪而过。


“您要走吗?”她朝着四周望了一圈,店里古朴的摆设被卸了干净,而酒柜里的酒也早已被搬空。


老店长点了点头,却依旧冲女孩露出了一个标准的微笑:“今天想喝什么,苏小姐?”


“我能随便点?”苏茉展颜。


“嗯,我请您,算是分别礼物。”他又说。


毫无疑问,他们是老相识。可龚子棋依旧敏锐地发觉女孩听到‘分别’两个字时,俏丽的眉头微微一蹙。


“那……我点草莓牛奶呢?”苏茉说,这听起来有些孩子气,但老店长却慢慢点了点头,然后踱步向着厨房走去。


“我从来没发现这家店里有厨房。”她有些惊讶地冲着后门探头探脑,即又回头好奇地打量着龚子棋,“所以,新店长?”


“算是吧。”龚子棋说着微微侧开身去。


她又问:“这里还会卖雪莉酒吗?”


他摇头:“大概不会。”


“哦。”她笑了,一个闪身转到他身前,“你想改成其他的店铺。”


“或许吧。”


女孩的目光明媚又灵动,就像盈盈春水间浮起一抹新月,慢慢晃动着,令他有些不敢直视。而在他过去的二十二年人生中,这样的状况却是从未发生过的——从来都只是他去追小姑娘,这反过来被步步紧逼,倒还真是头一回。


所幸,他这般窘迫的时间很短。老店长的速度极快,他去的时候两手空空,回来的时候餐盘里已然端上了两碗姜撞奶,一碗是苏茉的,一碗是龚子棋的。


“你要和他打好关系。”他对苏茉说,又看了一眼龚子棋,“不然你将来可能会被人赶出去。”


“为什么?”苏茉抬头,舌尖在唇边走了一圈。


“因为他可不会烤鸡心。”


“什么?”龚子棋有些懵。


“鸡心。”苏茉说,指尖从自己的下颚慢慢地移向锁骨下方,“这里是心脏。”


他的脸彻底地红了。


“你打算把这里改成什么?”她丝毫未发现他的异样,脸上依旧带着那副令人目眩的笑。


龚子棋不知道苏茉那天生自来熟的个性到底是怎么养成的,但总之这并不令他讨厌,反而有点儿“心痒”——这是一种很难形容的感觉,并非是男人对女人的征服欲,打个不怎么恰当,却又十分符合他此刻心态的比方:这像是于一个晴朗的午后,有一只蝴蝶慢悠悠地停在了他的手心里,发酥地刺痒却又不想把蝴蝶赶走,只能小心翼翼地把她捧在手心里,默不作声地去观察蝶翼上的纹路,即便她最后会更加得寸进尺地赐你一口。


“还没……”想好。果不其然,他话未说完就被她打断了。


“茶室怎么样?”她笑眯眯地看着他,漂亮的黑眸“不怀好意”地在她眼眶里转啊转。


“您的想法很好。”老店长也跟着点了点头。


“这样一来,装潢就不用变太多,本来就是古典……”


“还能节省资金。”


“地板可以不换,隔断也是,窗……再开大一点吧。”


“和灯可以保留,但壁灯太暗还是要换。”


“等会儿,这是我的……”龚子棋强行打断了两人的一唱一和。


“什么?”老店长看他。


“你的,什么?”苏茉也在看他。


她的指尖轻轻点着下巴,眼角微微抿起,这般慵懒的姿态令他想起前女友家里的小猫。而众所周知,世界上大多数的直男是拒绝不了小猫的。


“我的茶室。”他说得多少有些咬牙切齿。


可她却笑了,绵绵笑意恍若七月蓼花连成一道锁,将他的心一下子锁住了。


茶室,好像也不错。


……


“那里原来是吧台的位置,特别窄。”郑云龙起身,慢慢走到油画前立定,“这个位置,我们那时候就坐在这里……”


那时的女孩已经尝到了酒精的滋味,她总是慢悠悠地捧起低度的鸡尾酒,侧着身子发呆。郑云龙曾经一直以为,她在看他,而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她望着的其实是彼时尚未扩大的依旧嵌在墙壁顶部的那扇狭长的窗。


“她曾经问我,如果在这么密不透光的窗台上摆一排仙人掌,它们能不能活。”龚子棋说,“我当时回答:‘肯定能活,仙人掌没有光都能活,毕竟他浑身都是刺’。”


阿云嘎的视线移到墙体边原本窗户的位置,缓缓开口:“我原先住的地下室里也有一扇一模一样的窗。”


“《八步半的房间》?”龚子棋抬头。


“你听过?”


“她给我听的。”他定定地看着他,“然后,她哭了。”


阿云嘎一怔,手指微微攥紧,却又是一言不发——当他想要隐藏自己的时候,没有人看得出他到底在想什么。


“那边的画都是她画的。”龚子棋又说。


苏茉算是苏牧一手栽培的,她的画技其实很好,可她的画风却很杂,能博采众大家之长,却无法融会贯通,换句话来说,她虽然画什么像什么,但始终没有自己的风格。而她最擅长的,便是临摹苏牧的画——有很长一段时间,她便靠这个养活自己。她绘图的笔法、下刀的力度都几乎与苏牧一模一样,甚至,连签名都毫无二致。


龚子棋一直觉得苏茉是一个非常矛盾的人。把窗开大一点吧,这个建议是她提的,她说隐藏在地底的房间始终太暗,而人也不可能只生根,不去发芽——「要想遁入地底,必先身处地上」② ;酒柜和吧台也是她看着搬走的,当时他问她需不需要再保留些什么,比如那些设计精巧的调酒器皿、光泽细腻的玻璃杯,她却摇头,说:“子棋,你知道这家酒吧最出彩的是什么?不是酒精,也不是气氛,而是调酒师手上的那块冰,球型的冰又沉又重,却融化地缓慢,它在冰镇的同时丝毫不会影响酒精原本的口感,它是最精致的人工作品,却又永远不可能融于任何一种酒。”


她就是那块冰,不能动心;一旦动心,冰就碎了;而一旦冰碎,她便要彻彻底底地离开那杯酒,因为她觉得她不配。只是即便她的心肠狠若坚冰,最终留恋的是她,流泪的也是她,心碎的依旧是她。


龚子棋懂了,他并不想成为她的下一杯酒,于是他照着她心之所想,还给了她一间真正的茶室——茶不需要冰,他能长久地托住水面上的那朵花。


刻着白鹿的风铃、悬挂式的锥形和灯、柑橘味的香氛,还有那一排清隽葱郁的水竹,一切她提到过的,他都替她搬了进来。


“这茶室到底是谁的?”她无奈地看着他,就像看一个不懂事的弟弟。


“我的。”龚子棋神态自若,“我只觉得你的提议很好,这样更好看一些。”


说到底,酒吧还是茶室,他完完全全地不在乎——盘下这里原本便仅是他和几个发小之间的玩票,而苏茉的出现却的的确确是一个意外。她与他认识的任何女孩都不一样。她的眉眼是灵动的,轻轻一笑便又如一团炙热的火,点在了他人心上;可她的心却沉静地可怕,她从不轻而易举地交付自己的感情。


放得开,收得住,龚子棋知道,任何人与她相处都会很愉快,曾经一丝不苟的日本店长,他的那群“酒肉朋友”,甚至他的前女友……那些因涉世未深而天真无比的小姑娘,她们都于苏茉没有丝毫敌意。她似乎天生就是一个不会对任何人产生威胁的姑娘,这样的人有多难得——你没遇见过,你就不会知道,一个能与任何人都相处愉快,让对方感慨相见恨晚的人,她的情商有多可怕,心又有多坚硬。


苏茉总是坐在那一片水竹旁画画。龚子棋在店里的时候,便也总坐在这个窗口,这样他一抬眼就能看到她,而她回头却不容易发现他。她是这个茶室的一部分,就像冰与酒的关系一样,可他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调酒师。


“如果你希望,那它也会是你的。”


龚子棋环顾着这间茶室,在这里,他其实更像一个外人。于是,这句话他却从来没对她说——你能体会,看着你喜欢的姑娘在你的地盘里一笔一笔地画着别的男人,这种感觉有多痛,她手中的画刀仿佛剜在了他的心上。


何时心动,他说不上?他也明白他们之间的差距有多大,年龄、经历……可就像是太阳神阿波罗眷恋上河神之女达芙妮,没有任何理由。他爱着她,爱着一个不可能爱他的她,而他最终也只能在她化身的月桂树旁留下一片遮蔽——她的心浸泡在河里,他无法在她心上留下任何印记。


这不公平!她曾经在这里怀念着阿云嘎,后来是郑云龙。


可到头来,却只有他龚子棋在怀念她。


所以,他又回到了这里,只为找到一个真相。


……




『六』


“Bamboo是一种酒。”郑云龙深吸了一口气,“如果我想的没错,她想要的应该不是这片竹子。”


“什么?”龚子棋愣住了。


“一种雪莉酒,焦糖味,又带点奶香。”郑云龙说,“小姑娘都很喜欢这种味道。”


“她不会喝酒。”阿云嘎突然开口,眉间似有浓云堆积。


郑云龙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离开你之后,她就会了。”


苏茉是自由画师,先是“自由”再是“画”,她的心中仿佛住着一只没有脚的鸟,注定要四处漂泊,当她铁定了心想离开你时,你怎么也找不到她。


郑云龙遇到她时,她还抗拒着酒精,但他们的相遇却是被两座酒吧串联起来的。那晚之后,他并没有问她的联系方式,只是时不时地会来这里坐上一坐,他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爱上了这里的酒,还是在期待那不知何处的人。


“那段时间我其实挺独。”郑云龙回忆着,“那时我来上海不到一年,朋友不多,工资也不多,剧院市场很糟,观众也很少。可是那天,我却在台上看到她了。”


彼时剧院的灯光很暗,蓝紫色的色调更洋溢着一股神秘感,白色的聚光灯随着鼓点慢慢摇转,便在刹那间,台上情场失意的教授捕捉到了他人生的另一束光——郑云龙不可思议地望着台下的苏茉,小姑娘坐在一排靠右的位置,便于台下冲他做了个口型,大意便是:“我找到你了。”


“大教授”心头一紧,那烂熟于胸的歌曲险些进错了拍,所幸有惊无险,只是这情歌到底在对谁唱的就很难说了。


郑云龙是一个十足的行动派,无论是在舞台上还是在生活里,他比另一朵云更容易热血沸腾,就如当初他南下时的孤注一掷。于是这一场剧,他自作主张地换了互动位,出其不意地翻下舞台,朝着苏茉的方向大步走去。


这一回,他下定了决心,要“狠狠将她撕碎”。


【略】


“郑云龙,我发现,你的胡型是小八字!”苏茉突然抬起头,嬉笑着研究起他的胡茬来。


“苏茉,你属猫的吧。”他慢慢移开女孩在他脸上作乱的手,又从身后的化妆桌上胡乱地摸到了一支眉笔。


“来,龙哥我来给我的小猫画胡子。”他玩心大起,脸上却依旧不动声色,【略】


“郑云龙,你有病!”她笑着往后躲,却被他一把逮了回来。


【略】


……


“你知道。”郑云龙看向阿云嘎。


“我知道。”阿云嘎同样看向郑云龙。


龚子棋不知道他俩在打什么哑谜,但理智告诉他,这其中的的确确有他不知道的事情,关于苏茉的。


“你们还记得,我说过,我第一次去她家的时候,她家的客厅里摆满了画架,一半背光向着门口摆,一半被绒布遮地严严实实。”阿云嘎顿了顿,目光落到了墙边的的画上,“那些被遮住了的画上,都画着同一个少女,特别特别地像。”


郑云龙问:“是她?”


阿云嘎答:“我曾经也以为是她。”


画架上的少女或动或静,背景、服装也各不相同,由夏季到冬季,从海边到草原,这些画中仿佛穿梭着一条看不到的线,将这四季更替以及天南海北的变换给牢牢地连了起来。苏牧仿佛画了这个少女的一生,可画面上,她的年纪却没有丝毫的变化,明眸盈动恰似星河抖落,那的的确确是苏茉的脸,只是画中人的眼角处却长着一颗黛色的痣,而苏茉的脸上没有。


“这个系列叫做《忆云》,是苏牧从来没有向外界展示过的。”阿云嘎说,目光透过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看的很远很远,同样的,在苏牧的圈子里实则也没有多少人知道,他其实还有一个养女。


“那一年我陪她去了一趟内蒙。”阿云嘎回忆着,“我们找到了苏牧当年插队的牧场。”


宝力格牧场位于锡林郭勒草原,往北便是外蒙边境。


蓝天、白云、青草、碧水,广阔无垠却又布满了颜色,也只有在草原上,你才能看到天空的蓝其实是分层的,从浅蓝到湖蓝,再到孔雀蓝,一层又一层地向上铺垫着。西林河自东西贯穿了整片草原,在下游北折,绕成了一片河谷,老牧场的旧址就在这河谷之中,尽头是水草丰盈的白音淖尔湖。


这是苏茉第一次去草原,虽然在苏牧的画中,少女的足迹遍布整片国度,但她实际上却并没有去过太多的地方,那些充斥着异域风情的背景,往往出自苏牧的想象。


阿云嘎带着苏茉在老牧场中漫无目的地闲逛着,终是在日暮时分找到了一位当年留守内蒙的老知青。老人家一直住在插队时的农场场部。


“七八年的吗?有印象啊,那是最后一批,待的时间不长。”老人说,架着老花镜仔仔细细地看了看苏牧的照片,却慢慢摇了摇头,“这个小伙儿叫苏牧吗?还真没印象。”


苏茉点头,这本就在她的意料之中。苏牧本身就是一个很孤僻的人,他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除了画画,他几乎不会和任何人打交道。


“那……木仁呢?”苏茉又问,这是他的蒙语名字。


“木仁?”老人突然哦了一声,而后转身从柜子里掏出了一本老相册,相册的封面是宝力格的河谷,那是一幅快褪色的老水粉画,画的右下角是一个熟悉的签名,只是此处他留的却是“木仁”两个汉字。


三十多年前的牧场里,的的确确来过一个叫木仁的汉族人。


“对,就是他,我想起来了。”老人笑道,“他年纪最小,身体又差,干不了重活,也不爱说话。不过他的画真的很漂亮,军区兵团的首长很喜欢他,就给他派任务,让他跟着大部队一直画。”


仿佛能想到当时的场景,苏茉也跟着笑了,又接着问:“那牧场里有没有一个叫‘乌乐’的姑娘。”


“没印象,有照片吗?”老人问。


苏茉摇头,这个名字她只是从苏牧嘴里听到过,那时他正对着她作画,一边画,一边喊她:“小乌乐,把头抬一抬。”


她身旁的阿云嘎沉默了——乌乐在蒙语里是“云”的意思,却并不代表一个属于人的名字……


傍晚的白音淖尔湖畔沉静如处子,碧草随风晃动,滩淖泛着蜜色的光,晚霞自天边温柔地蔓延开去,像极了古时草原勇士身上神秘的图腾。


苏茉坐在草垛上,脑袋倚着阿云嘎的手臂,她说:“阿云嘎,我发现,我摆脱不了他。”


她说的是苏牧。


“木仁是‘江河’的意思。”阿云嘎突然没头没尾地说了这么一句。


苏茉一愣,然后点了点头:“谢谢。”


“我遇到他的时候,才十二岁。”


“那是一年夏天,雨下得很大,我从原来的家里逃出来,被一条疯狗追到了一条死胡同。我身上的衣服全部湿透了,又冷又饿,我觉得我快死了,然后我见到了他。”


“那时候,他撑着一把黑伞,手里拎着半箩橙子,几十年如一日的衬衣、西裤、马甲,嗯,没打领带,你知道吗,我从小到大,就没有见过比他更干净的男人了。”


“他就看了我一眼,问我:‘你饿不饿?’,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面无表情,语气冷冰冰的,还有点凶。可是我点了点头。”


“我就这么跟他走了,你说我是不是很傻,但我没有别的办法,而实话是,那时的我早就做好最坏的打算了,无论他对我做什么,我都可以接受。”


“可是他什么也没有做。”


苏茉说这话时,嘴角带着笑,她仰头看了看渺远的天,然后又垂下脑袋,往阿云嘎的胳膊上蹭了蹭。而事实上,苏牧在物质上从来没有亏待过她,甚至供她上学,教她画画,可她依旧觉得她活得像个隐形人。


“他从来没有对我笑过,除了画画的时候,可我总觉得他画的不是我,他透过我看得是别人。我记得他一开始画我的时候,拿着画笔在我眼角点痣,那时候我不敢问为什么,而且后来他也不需要了,就好像他的那个‘乌乐’已经在他的心上彻底活了过来。”


“那时候我不在乎,真的,毕竟,能活着已经很好了。可最坏的事情依旧发生了……”她深吸了一口气,瘦削的肩膀微微颤动起来。


“苏茉。”阿云嘎有些慌乱地抱住了她,他抱得紧紧,仿佛她下一秒就要消失一样。他已经完全猜到了后面发生的所有事情,最坏的事情——她已经爱上他了。


“每一次,他看我的时候,眼神总是空洞的,我不知道谁能够去填满他的这双眼睛,但肯定不是我。”苏茉呜咽着,扭头递给身后的男人一张老相片。


那是从农场老人相册里择出来的一张黑白相片,相片里是一个容貌清丽、气质上佳的姑娘,她的眼角有一颗浅浅的痣。阿云嘎一怔,缓缓地将相片翻了过去,相片背后是女子清秀的笔迹——“穆云”。


这个字迹与苏茉的一模一样。而她的字,却是他教的。


“阿云嘎,对不起,我好像真的没有办法摆脱他了。”




『七』


“你的名字是什么意思?”龚子棋突然问了一个脱离主题的问题。


“闪电。”阿云嘎说,“怎么了?”


“没什么。”龚子棋摇头,或许是今天他接收到的信息量太大,他的大脑异常混乱。


现如今,仿佛有一个他们三个人谁也不愿意承认的事实,就这么简单明了地摆在了他们面前——她自始至终没有真正爱上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她在阿云嘎身上看到了她所希望的自己,又从郑云龙身上看到了她所希望的苏牧,然后她放开了手,却在龚子棋的茶室里缅怀着过去的所有人。


她的心,其实早就死了。


“可是她一直都戴着和你一样的戒指,你们之中谁也没有彻底忘了谁。”郑云龙看着阿云嘎。


“她最后把黑伞送给了你,她曾经真的打算与过去彻底告别的。”阿云嘎同样看着郑云龙。


他们谁也不让谁,就像当初的他们,谁也没有让苏茉看到希望一样,当然,苏茉同样也没有给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任何的希望——她是一个坏姑娘,左手牵着他,右手牵着他,然后一左一右地同时撒开手,到头了,竟是谁也没有留下。


“说到底,就我最惨。”龚子棋不由苦笑,只有他,从来就没有真正拥有过她,“她没有给我留下任何东西,也没有为我作过画。”


“不过,有一点我肯定赢了。”他说,“年前我陪她出了趟国,我们找到了‘第三朵云’。”


“我们见到了穆云,真人。”


那是十二月的末尾,苏茉独自一人拖着行李上了飞往芬兰的客机——不久之前,她打听到当年内蒙军团重组,穆云返乡后在体制里谋了个闲职,没几年就嫁给了一个商人,后来定居了芬兰。


苏茉的行李中藏着一副画,那是苏牧留给他的乌乐的。而无论如何,这注定是一场能带给她一个结果的旅程。


“你怎么在这儿?”彼时苏茉不可思议地望着身旁挂着Beats耳机的少年。


“这我要问你。”龚子棋大大方方地回望着她。


“我去找人。”她严肃道。


“我去芬兰过圣诞。”他同样一本正经。


芬兰,圣诞老人的故乡,而此时也恰好是十二月末,这个说法严谨仔细,有理有据。苏茉不想理他,自顾自地撇过头去,透着厚厚的飞机窗望向窗外厚厚的云。


“诶,即使你真的不想看到我,你也不能剥夺我过圣诞的权利。对不对,姐姐?”他有些贪婪地望着她的侧脸,语气是从未有过的温柔。


“我没有不想看到你。”苏茉说。


“可你拒绝了我,然后就再也没理过我。”见她的态度开始软化,他的心头又开始“跃跃欲试”起来。


一周前,他终于忍不住对她表白,那天她的打扮很好看,脸上的表情更好看。然后,她毫不留情地对他说了一句“别闹”,之后就再也没去过茶室。


苏茉没有继续说话,只是靠在座椅上装睡,她知道,他的视线一直在她身上,少年目光里的热意太烫了,便是想忽视都难。


“你再这么盯着我,我下了飞机就把你丢了。”苏茉无奈道。


龚子棋笑了。


赫尔辛基的冬天很冷,连海水都结了冰,沿岸的海滩上结满了一颗颗圆形的“冰蛋”,一艘艘白色的帆船也被冻在了港口。相比北京,这座城市真的太小了点儿。城市的建筑很旧,街道也不宽,两人乘上了一辆颇有老上海风格的绿皮有轨电车,彼时苏茉拖着行李,龚子棋抱着画。


下飞机前,少年曾经提议:“别乘车啊,这里最有名的就是共享单车了。”


苏茉却扭头问他:“行李怎么办,而且,我不会。”


苏茉不会骑车,理所当然地不会,并且,她一脸骄傲。


只是这种骄傲却只延续到了穆云家门口。她来芬兰之前早就与接应人打过了招呼,但当这位优雅从容的妇人从红砖砌成的小院里探出身来,温柔地向他们打着招呼时,她的心脏却凝固了——对方的眼角有一颗痣,是真的。


“来了?”穆云微微地笑着,她的声音很轻,却透着少女般的灵气。


苏茉没有告诉她自己是谁,只是和她讲,当年军团里有一个文书,后来成了画家,便为他们这一批知青画了一些画。


“文书?”穆云有些恍惚。


“对,文书,叫苏牧。”


“苏牧?”


“他的蒙古名叫‘木仁’。”苏茉看着她,心脏却一点一点地被揪紧。


“木仁?”穆云依旧没有任何印象,她有些难为情地看向面前的女孩,“真对不起,这日子实在隔得有些久。”


“没关系。”苏茉吸了一下鼻子,垂下了头,“我们看看画吧,这幅画的名字就是您的名字,画得是您当年放牧的时候。”


苏茉毫无感情地向对方叙述着关于这幅画的东西,而她原本想告诉她的关于苏牧的满腹草稿此刻已然作废——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她不记得她曾经为牧场里那个病弱的少年送过药,教他练字,唱歌给他听……她什么都忘了。


……


“你别跟着我了。”苏茉离开穆云家后,一路都很沉默。


“我没有跟着你。”龚子棋说,却依旧走在她身后。


“那你现在去哪里?”


“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她终是忍不住转过身,冲他低吼道:“龚子棋,你为什么那么犟!”


他愣住了,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她生气的模样,可是下一秒,他却笑了:“我一直以为你是个从来不会生气的AI。”


苏茉深吸了一口气,忿忿地背过身,随意地挑了一家街头酒吧,走了进去。


那是一家十分地道的本土酒吧,不存在于任何旅游攻略上,一推开木门,扑面而来的便是杜松子味的热浪,混杂着一股汗味。吧里的客人不多,零零散散地坐在各个角落,腼腆低调、默默喝酒的是芬兰人,高谈阔论、嘻嘻哈哈的是外国人,这很好分。吧台一旁是一家破旧的钢琴,琴手的脚边放着一小瓶伏特加,他演奏的乐曲热烈又乖张。


北欧冬季的酒吧只有烈酒,这句话是对的。


于是当苏茉接过酒保递过来的那杯威士忌时,身旁的龚子棋抢先一步,一把夺过,然后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咳咳咳,我会变成一只狼的。”他望着墙壁上的芬里尔根雕,很认真地对苏茉说,“即使我现在看起来更像一只狗。”


“喂,你疯了吗?”她一把摁住他的手,小心翼翼地替他拍着背,“你没事吧……哪有这么说自己的?”


“不是吗?”他瞪了她一眼,“我现在……每天都在对着你摇尾巴。”


“龚子棋!”她轻喝了一声。


“你却……连看都懒得看我一眼。”他慢慢垂下了头。


“子棋,你上头了。”苏茉叹了口,伸手慢慢地扶住少年的肩膀,“我们回去好吗?”


可龚子棋却一把反握住她的手:“为什么他们可以,我就不行?”


苏茉知道他所指的“他们”是谁,却无法向他解释“为什么”——他还没有到“能够真正参透这些没有原因却又有结果的‘为什么’”的年龄。


“苏茉,你别把我当小男孩。”他目光灼灼地看着她,他的眼睛白多于黑,此时却像是藏着一团被烈酒助燃了的火,将她的世界烧得通红。


这一刻,他的眼里只有她,而她也终于醒悟过来,他不会是他们中的任何人。


“龚子棋,你太烫了。”她轻轻挣脱开他的钳制,手肘搭在吧台上扶住了额头。


“你总是能……太轻而易举地得到自己想要的了。”


“子棋,你来得太晚。”


……


“我得不到她,是因为我来得太晚。”龚子棋摇了摇头,陈述着一个他至今也无法接受的事实。


可这就是事实。


“她也一样告诉过我,‘人的一生就是一条河’这种‘苏茉论’”他发出了一记毫无感情的笑,“呵呵,一生都在追,都在奔向未知的海,但她没有告诉我,一条河怎么去追赶另外一条河?”


这个问题,在场没有人能回答他。


不符合“来得太晚”条件的另外两位“来得不算晚”男士相互对视了一眼,又不约而同地将视线飘向了窗外——远处的天愈发亮了,嘈杂的流水声渐渐变小,雨就快停了。


“喂,喝酒吗?”少年懒洋洋地站起身,从水竹后摸出了几瓶洋酒,又变戏法般变出了三个杯子——当年老店长的“私产”,精致得让他到底没舍得扔。


“我不喝酒。”阿云嘎拒绝得很干脆。


“我可以陪你。”郑云龙答应得很利落。


阿云嘎看看郑云龙,又看看龚子棋:“这里还有什么能喝的?”


“草莓牛奶。”龚子棋淡定地说,“伊丿利QQ星。”


“草……”


桌上最后摆了三杯酒。


“我很好奇,你们真的一点儿也不会难过。”龚子棋很自然地拿了第一杯,仰头灌了一大口。


“我告诉你,我哭了一晚上你信不信?”阿云嘎面无表情地拿了另一杯,置于唇边抿了一小口。


龚子棋挑眉看着他,一脸“你在逗我”的表情。


“我信。”说话的是郑云龙,他拿走了最后一杯酒,然后一饮而尽。


他是他们之中酒量最好的一个。




『八』


“那天晚上,我和她通了最后一个电话。”或许是因为酒太烈,龚子棋的眼眶有些红,“因为期末考试,我比她先回了上海,我就不该回去的。”


那也是她主动与他打的第一个电话,铃声响在东八区的凌晨四点,龚子棋被惊醒时口中骂着娘,但当他看到来电号码,却真实地感到了惊喜。


“苏茉?”他小心翼翼地捧着手机,就像捧着一抔随时会化掉的雪,而电话那头的苏茉也会跟着一起化掉。


“子棋,晚上好,哦,不对,你那里是……”她的声音有些软,却依旧很好听。


“凌晨四点。”龚子棋扶额,“你喝酒了。”


“嗯?对不起。”


“你还在外面?该回家了。”


“嗯,就快了。”苏茉的声音听着有些困,“怎么办,子棋,迟到了。”


龚子棋有些懵:“什么迟到了?”


“你的生日啊。”


“我的生日?”他不由好笑,“那你迟到了一个月。”


“嗯,抱歉,对不起。”


“你在哪?”他起身拉开窗帘,凌晨四点的洛杉矶,有人曾创造奇迹,可凌晨四点的上海,却连馄饨摊都没有。


“摩尔曼斯克,嗯,俄罗斯,离芬兰很近。”


“俄罗斯,你跑那儿干嘛?”


“看极光啊。”


极光嘛?龚子棋忍不住抬头,望着空无一物的夜空。脑海里出现了周杰伦的一句歌词——“「极光掠夺天边,北风掠过想你的容颜」③ ”,只是此刻,他的窗外只有北风,没有任何的亮。


“好看吗?”他问。


“好看啊,太漂亮了。”她笑了。


……


“她根本就没打算回来。”龚子棋压抑着声音,烈酒的辛辣在他喉头翻覆。


椅子划过地板发出一声刺耳的响动,阿云嘎起身,朝着窗外背过头去。


“她怕冷。”郑云龙放下酒杯,木然地开口。


“她带了安眠药。”龚子棋唇边露出了一个很难看的笑,“她去芬兰前就做好了一切准备,她根本……就没打算回来。”


夜尽天明,当人们在帐篷里发现苏茉时,她的脸上是带着笑的,她几乎什么也没有带,只带了一台平板和一支电话,最后的通话记录是龚子棋。


龚子棋将那台磨损得有些厉害的平板,放在桌上。


“我不知道,她带上这个的意义是什么,但我解不开。”当那些懊恼与痛苦渐渐被压抑在心里,他的语气很平静,“她的生日,苏先生的生日、忌日,甚至……你们的生日,我都试过了。”


“你一定要打开它吗?”郑云龙同样平静地看着他,这件事落到他头上,他或许不会这么做。


“我不知道,如果你想要,你也可以带走。”他深吸了一口气,“这不重要了。”


“你的呢?”一直立在窗前默不作声的阿云嘎突然转过身来,开口道,“你的生日,你试过吗?”


他的话便如同千斤重锤,打在了龚子棋心上。


“这不可能。”他摇头,指尖颤抖着在屏幕上下了一串数字——“970104”。


然后,屏幕一亮。


在空无一物的平板内屏上,显示着一幅画像——画中的少年倚在窗前浅眠,琥珀色的阳光透过玻璃窗静悄悄地洒在他身上,他的手边放着半壶花茶,茶水回荡着粼粼的波光,少年的侧脸温柔又美好,一点儿也不凶。


“骗子, 一点都不像。”他颤抖着吐出了一口浊气,却依旧嘴硬,只是那充斥在眼眶里的热流终是留了下来,一滴一滴地打在了他自己的手上。


少年哭了,窗外的雨却停了。


……


“我们算什么呢?”郑云龙感叹了一句,天晴了,那把黑伞他用不上了。


阿云嘎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是弯了下唇:“有机会合作吗?”


郑云龙挑眉,然后很小幅度地点了下头,又扭头看向另一边,似乎依旧没有走出来的龚子棋:“有需要可以找我。”


龚子棋没有说话,但这句承诺将一直生效。


刚下过雨的天空依旧很暗,三个男人站在林立楼层间的那条狭窄的街道里,天与地之间的距离都不免有些拥挤。


在几何学上,任何三个点都能成为一个三角,而他们每一个人都各自撑着一个顶点,只是他们之间的关系终究并非稳固,甚至,当其中的纽带碎裂,三人自此便可能不会再有任何关联。


龚子棋抬头,见空中的那片阴霾终是塌陷,有一抹阳光穿过云层,有些炫目又有些刺眼——那场禁锢人心的雨终是黯然收场,他的身上冷意尽散,而她在他心中留下的涸辙却愈发深了。


而万涓滴水积聚,像是有一条全新的河流,自此奔向了未知的方向。




『完』




*...*...*...*...*...*


① 摘自七堇年《尘曲》。

② 摘自DC漫蝙蝠侠语录。

③ 摘自周杰伦《枫》


你们或许想知道的:

1. 没有谁是多余的,也不存在谁是谁的替代品。

2. 云与海,茶与酒,她都真心实意地爱过。

3. 除了陈安安,她是我迄今最爱的小姑娘。


今日推歌《River》,这篇文断断续续写了半个月,这首歌也听了半个月。

评论(37)

热度(175)

  1. 共11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